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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人民满意的陪审员——张海军

发布时间:2024-04-27 15:31:21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为人民陪审员,庭审前要对案件有所了解,避免让自己成为‘陪而不审’的一种陪衬,那样达不到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目的;庭审中要仔细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协助审判法官公正判案;合议时要积极发言,独立思考,认真履职,虚心学习,努力做得更好。”2020年6月,张海军在渑池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参加陪审后由衷地说到。

  2019年6月,我被渑池县人大常委会聘为渑池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参加了几次陪审后,我想谈一谈对陪审活动的心得体会,与各位人民陪审员共勉,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要有严格的自律意识。严守审判秘密,不做违反道德违反法律的事情,承担起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在陪审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形象,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要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的关系是每个陪审员都必须面对的问题,本职工作固然不能放弃,陪审工作也不能应付了事,所以当我们接到法院参加开庭通知后,要安排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及时抽出时间参加庭审,承担起人民陪审员应尽的社会责任。

  要加强学习勇于实践。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必须努力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本领。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多学、多问、多听、多看,并且通过庭审仔细观察,学习审判长、审判员如何抓住案件的审理重点,如何分析和认定证据,如何适用法律等审判技能,最终学以致用,提高自身能力。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是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我们必须加倍努力,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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