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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废止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9 23:44:09作者:佚名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废止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规定的通知

  粤公规〔2024〕5号

  

  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安局:

  省公安厅2024年第3次厅长办公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粤公规字〔2019〕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后续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公安厅

  2024年7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gdga.gd.gov.cn/xxgk/flfg/content/post_4465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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