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抗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用实际行动守护检察蓝。
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张霞 通讯员 张晔 庞玥)2020年新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迅速调整状态,把初心写在行动上,把使命落在岗位上,实现了抗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用实际行动守护检察蓝。
防控疫情 冲锋在前
第三检察部认真落实党组的各项部署要求,每名同志始终心系职责和使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入到社区疫情防控任务中去。
防疫宣讲、物品消毒、测量体温、人员登记和车辆排查……第三检察部的干警们牢牢守住社区这道第一防线,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截至目前,第三检察部的干警已有9人次参与了下沉社区一线防疫工作。
“我们部门服务的解放桥社区是开放式小区,没有门岗门卫与物业管理,人员情况复杂、流动性较大,进出不仅要测体温,还要出示出入证或居民身份证,防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第三检察部支部书记范华龙介绍说,“虽然每名干警下沉社区工作仅有7天时间,但每名干警都在做好登记检测、张贴通告等基础工作的同时,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耐心解答居民疑问,热心帮助居民解决困难,受到了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的一致好评。”
扎实办案 坚守一线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第三检察部坚持办案工作不“打烊”,认真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党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检察工作两不误的工作部署,克服防疫期间的各种困难,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内外两线抓好办案工作,推动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第三检察部共办理审查起诉、抗诉、上诉等各类案件15件,审查卷宗200余册。
春节后,第三检察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最高检、省检察院制定下发的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加强疫情期间全省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了加强监检衔接、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办案超期、适当调整办案工作方式、落实保密要求等五个方面的贯彻意见,加强疫情防控时期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办案指导。
既重视疫情防控,又有条不紊地做好本职工作,是第三检察部所有干警的姿态。
疫情期间,第三检察部先后承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三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薛吉来、魏军办理的刘某某贪污、受贿案,经过前后一个多月的连轴运转,共审查卷宗67册,补查证据20多项,追诉刘某某贪污数额3600多万元,最终于2020年2月7日依法以刘某某贪污、受贿合计7000余万元,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魏忠慧办理的姜某某受贿案,在疫情期间,为保证办案质量,多次复核关键证人,补强证据,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起诉。
此外,第三检察部还全面摸排近期各级监委拟移送起诉案件、已受理未审结、已起诉未开庭等案件底数,分类做好案件办理、案件指导和沟通协调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全市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稳步开展。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不忘初心,坚持疫情防控、办案工作同步落实、同步推进。让我们同心协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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