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9日20时许,小兰(化名)从外地赶到西安上学,因其居住地较为偏远,加之夜晚乘坐公共交通不便,她便在路边搭乘了一辆“黑车”。一上车,司机张某就和小兰搭讪,得知小兰是大学生后,张某动起了歪心思。乘车期间,张某一直无意触碰小兰的手,小兰因害怕未反抗,并趁张某不注意,给朋友发出求助信息和实时定位。
21时,张某沿途将车停到偏僻路段,在车内强行亲吻和抚摸小兰。小兰灵机一动称自己接到朋友消息,并表示朋友要来接自己。张某听闻,立刻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小兰送到居住小区门口。随后,小兰报警并配合警方将张某抓获。
5月23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强制猥亵罪。
新城检察官提醒大家,出行尽量乘坐正规营运的交通工具,陌生人的车不能搭乘,“黑车”、无牌照的车坚决不坐。乘车时可选择坐于后排与司机斜对角的位置,便于观察情况。深夜乘车时要尽量保持警惕,一旦发现异常,迅速给家人或朋友发送定位及求助信息。一旦遭受坏人侵害,不要做“沉默的羔羊”,应迅速寻求司法机关帮助,才能最大程度打击坏人的嚣张气焰,同时保护更多的人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