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编曲在我国法律里是没有版权分成的,我国的成?文法里也并没有明确规定编曲拥有版权。
2019年,一首《野狼Disco》响彻大江南北,该歌曲的原唱是董宝石(艺名:宝石gem)。昨天,关于《野狼Disco》侵权的消息爬上了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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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音乐制作人Vilho Ihaksi和版权方玛西玛国际,通过国内律师正式发布律师函,起诉歌曲《野狼disco》侵犯《More Sun》的节奏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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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aksi的代理律师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展示了《More Sun》的音乐元素、节奏和制作工程文件等。视频公开以后,微博上炸开了锅,因为从中可以清晰的听出,两首歌曲不管是节奏还是开头处的念白“Ihaksi”都几乎一模一样,而这个念白“Ihaksi”,相当于Ihaksi打在歌曲里的防盗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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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aksi还提到,他在网络上提供99美金的授权合同,但其授权范围非常有限,只能用于非商业使用,严禁各种电视、广告和商业演出。然而,《野狼Disco》不仅进行过多次巡演,还有着各种各样的改编,其中包括2020年央视春晚舞台上我们看到的改编版《过年Disco》。
2月3日晚上,宝石gem通过微博对歌曲侵权一事做出了回应,先是展示了自己在音乐平台的购买合同、使用权益及代理人与Ihaksi沟通的邮件等证据。
随后,宝石Gem晒出了电脑中的分轨文件以及无水印伴奏,其中并没有低沉的男士念出的标记“Ihaksi”,并回应自己购买的99美元的版本是可以进行商业演出的无限制使用版本。宝石Gem还表示,自己曾多次联系原作者想购买独家版权,但是最终得到的回应是版权已经被来自台湾的陈先生买断。而这位陈先生曾与宝石Gem的经纪人沟通过合作事宜。
这份回应登上热搜后,关注该事件的网友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判断,只能谨慎吃瓜了。这份“大瓜”里,有几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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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野狼Disco》的伴奏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目前,编曲在我国法律里是没有版权分成的,我国的成文法里也并没有明确规定编曲拥有版权。而且由于现在没有看到具体授权文件,不清楚原作者Ihaksi提供的99美元的授权版本,到底能不能用于商业用途。因此,这次官司的输赢,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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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芬兰制作人能否依据我国的著作权法主张自己的著作权?
根据《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是可以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主张著作权的,而芬兰正是成员国之一,因此,Ihaksi可以在我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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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一旦卷入版权问题,无可避免的会影响到自身口碑。官司或许好赢,但口碑难赢。尽早处理好版权问题,对音乐人的发展来说,百利而无一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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