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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阳司法局助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向阳重生”

发布时间:2024-11-26 22:55:09作者:佚名来源:广东政法网

  今年以来,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化情况为切入点,探索构建因人施“矫”的管理模式及多元力量参与机制,拧紧未成年社区矫正“安全阀”,监管成效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

  因人施教,落实个案监督管理

  面对辖区新入矫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惠阳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对他的生活环境、家庭情况、个性特点、犯罪成因等进行综合评估,做到“知其情”;之后根据其个人情况,组建“司法所负责人+派出所民警+居住地村(社区)干部+当地志愿者+监护人”的矫正工作小组,制定个性化、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从“闻其声”“见其人”“筑其志”三方面发力,开展亲情式教育。经常性与矫正对象进行电话或微信沟通,单独建立教育小组微信群,每月两次安排其到司法所面对面交谈,定期组织参加公益活动和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其融入社会、建立生活信心。惠阳区司法局坚持规范化管理与人性化帮扶相结合,注重亲情感化的帮教作用,不断强化家庭和司法所的配合度,及时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生活、交友等情况,力促“家所”同心化。

  “多亏听了你们的建议,我女儿回到老家接受社区矫正后,终于愿意认真读书了,也交到了新的好朋友。”一名曾经在惠阳区淡水街道生活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化名)的家长激动地说。

  原来,淡水司法所在教育帮扶过程中得知吴某经常夜不归宿、在学校无心上课、放学后总是跟随社会闲散人士外出玩耍的情况后,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矫正和成长的原则,淡水司法所第一时间根据吴某的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分别找吴某和其家长谈心谈话,建议家长能多倾听孩子的心声、对孩子更有耐心,帮助孩子培养更多兴趣爱好。为了吴某的身心健康发展,司法所提出可以申请变更执行地回重庆老家,给吴某一个全新的成长环境。对此建议,吴某当场表示愿意,并承诺回老家后会积极上学、远离社会不良青年朋友,同时吴某的母亲也表示愿意回去照顾她。现在吴某在老家能够全身心投入学习,生活回归正轨。

  链接资源,构建多方协同机制

  “姐姐,我家里出事了,能不能麻烦你们帮帮我。”平潭司法所收到了来自辖区内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林某(化名)的求助微信。

  

  链接多方资源,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化解家庭纠纷

  林某(化名)是一名今年入矫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收到求助微信后,平潭司法所负责人第一时间回拨了电话,感受到林某此时正深陷情绪低谷后,司法所负责人先是通过言语肯定帮助平复情绪,随后引导其讲述事情缘由及具体述求。在司法所负责人的耐心引导之下,林某将自己的困境一一讲述:母亲回娘家看望外婆时与邻居发生争执导致邻居受伤,目前其母亲被刑拘,关押至惠阳区看守所。

  掌握案情来龙去脉后,司法所迅速动员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参与调处,组织驻村法律顾问律师参与案件讨论,深入浅出地分析案情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双方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引导林某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避免重新违法犯罪。村干部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陪同走访联络伤者、家属及邻居,拉近矛盾双方距离。专职调解员精准把握问题切入点,耐心解释调解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引导从邻里关系角度考虑解决方案,竭力挖掘调和可能性,充当问题关键“解铃人”。考虑到该案件情节轻微、林某家庭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在得知该案件已移送至区检察院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启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争取运用人民调解方式促成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协议。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专职调解员、检察长、驻村法律顾问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的纷争最终得以解决,对方当场出具谅解书。问题的顺利解决得益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探索与创新。近年来,惠阳区紧紧链接多元优势,逐步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基层司法所具体执行、村(社区)基层组织和社会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克服了社区矫正对象多、矫正工作人手少等困难,破解了“人少事多”的难题。同时,通过构建“矫”行与“正”心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寻求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效果的更优解,帮助迷途少年重新扬帆起航。

  跟踪帮扶,精准引导回归社会

  惠阳区司法局密切关注着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成长,推动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职责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实现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

  

  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

  提供个性化的心理支持和指导。与心理咨询机构签订《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项目协议书》,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监护人开展心理辅导服务,向矫刑满释放人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帮助他们重建自信、调整心态,积极面对生活和工作挑战。

  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就学意愿,开展精准性帮扶。司法所在走访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化名)渴望继续求学,但苦于社区矫正过程中无法离开管辖地而无法前往外地上学。工作人员当即向他讲解有关政策,提出就学期间可以申请异地监管的方案,通过与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沟通协调,最终帮助王某在广州一所大学继续学业。后来,王某假期回到惠阳区汇报情况时,脸上洋溢着对未来的憧憬,一扫入矫时的颓唐。

  而对于已无就学意愿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秉持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观念,积极协调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如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手机摄影及短视频剪辑技巧培训课,同时发挥企业作用,目前惠阳区依托当地企业建立了10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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